11月28日,齐鲁师范学院东区1#、东区4#-5#学生公寓建设监理项目在章丘分中心召开定标会,顺利完成定标工作。这是章丘区首个“评定分离”项目,标志着章丘区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模式上取得了新突破,也为今后在章丘区推行工程建设项目“评定分离”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。
11月22日,该项目在章丘分中心进行了评标工作,经评标委员会评定,推荐出3家单位作为中标候选人。11月23日,该项目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。11月28日,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并在章丘分中心召开定标会,通过直接票决法,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了中标人。
“评定分离”是指将评标过程分为评标和定标两个阶段。在评标阶段,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,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,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,并出具评标报告;在定标阶段,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,按照定标规则和程序,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。“评定分离”模式的推行,一方面淡化了评标专家的定标作用,让评标专家回归“参谋”本色,避免了评标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、易受围猎等弊端;另一方面更好地强化了招标人的主体责任,实现招标人权责对等,有利于提高项目后期质量和投资效益。
今年8月,市发改委、市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印发〈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中全面推行“评定分离”工作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济发改公管[2024]247号)文件,要求积极稳妥推行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的“评定分离”评标定标方法,就“评定分离”的基本定义、基本原则、适用范围、评标要求、定标要求等7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,并明确指出,定标会应当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召开。自文件下发以来,章丘分中心主动对接各方交易主体,积极开展“评定分离”政策宣讲,就政策理解、适用范围、定标流程等方面向招标人及相关招标代理机构做“一对一”指导服务,并合理安排定标场所,做好定标现场同步录音录像及现场服务保障工作,确保“评定分离”项目顺利实施。
下一步,章丘分中心将继续配合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,强化“评定分离”政策的宣传引导,积极总结相关经验,不断完善工作机制,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“评定分离”工作向纵深迈进,营造更加公平公正、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。(张聪聪)